Facebook被訴剽竊賠償6500萬美元

上一篇 / 下一篇  2009-02-12 10:23:55

據國外媒體報導,美國Quinn Emanuel Urquhart Oliver & Hedges(以下簡稱“QEUOH”)律師事務所的一份宣傳材料顯示,Facebook以6500萬美元擺平了與社交網站ConnectU之間的剽竊糾紛。

在Facebook剽竊案中,QEUOH是ConnectU的律師代表。近日,QEUOH在一份公司宣傳手冊中稱:“在Facebook剽竊案中,幫助ConnectU贏得了6500萬美元的賠償金。”

這6500萬美元的賠償金包括現金和Facebook股票,與業內預期基本一致,但現金和股票所佔比例目前不得而知。

Facebook剽竊案始於2004年,ConnectU網站三名創始人卡梅倫·文克萊沃斯(Cameron Winklevoss)、泰勒·文克萊沃斯(Tyler Winklevoss)和迪夫亞·納倫德拉(Divya Narendra )當時指控Facebook創始人馬克·扎克伯格(Mark Zuckerberg)竊取其網站創意。

這三名原告是紮克伯格的大學同學,曾聘請扎克伯格為其開發網站,也就是後來的ConnectU。但2004年2月,扎克伯格創建了自己的網站Facebook。此時,距離扎克伯格放棄為三名同學開發網站只有很短的時間。

2008年2月,扎克伯格與三名原告達成和解。和解條款涉及到現金和Facebook股票補償,具體數額並未公佈。但後來,三名原告所聘請的計算機專家發現了與該案相關的一些扎克伯格的IM記錄,於是向法院提出毀約請求。理由之一是在達成和解協議前,扎克伯格隱瞞了Facebook的估值。

而Facebook和法院並這樣不認為,去年6月,美國地方法院法官詹姆士·維爾(James Ware)裁定三名原告應接受此前與扎克伯格達成的和解協議。由於屬於機密信息,雙方的和解金額一直沒有公開。

對於此次公開的6500萬美元的賠償金額,Facebook表示,這屬於機密信息,不予評論。據悉,QEUOH也是無意中透露出該消息。

TAG: Facebook

 

評分:0

我來說兩句

顯示全部

:loveliness: :handshake :victory: :funk: :time: :kiss: :call: :hug: :lol :'( :Q :L ;P :$ :P :o :@ :D :( :)

關於作者

網絡推薦

Real Time Web Analytics